转型与融合: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新趋势 |
文化创意产业已成为引领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其发展规模与水平,也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高低的重要标志。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表明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优化发展对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并形成创新驱动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如今,我国文化创意产业正进入“升级版”的转型与融合发展新阶段。 从外源推动转向内源驱动 国际上,先行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基本取向主要有对新兴产业进行规划和导向、培育有利于文化创意新兴产业成长发展的市场体系和制度环境、在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主体选择新兴产业的内生动力、促进产业自发集聚并形成有机联系的产业链和价值链等几种形式,仍然是基于内生动力为主的政府支持、法律规范、市场运作、行业自律、企业自主的协同驱动模式。 我国也在探索政府政策与市场机制协同的作用方式,但与国外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我国原有的产业基础和市场基础比较薄弱,从而在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更大程度上必须通过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的直接投入加以扶持,特别是直接介入文化创意园区、街区等集聚区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产业及其园区发展方向、发展模式的定位乃至发展动力的来源,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依赖地方政府政策效应。从基本现实来看,近些年基于这种推动模式的中国地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确实实现了跨越式迈进,但人们也已注意到基于这种外在推动模式可能导致动力不可持续性、扩张发展盲目性和运行机制低效性等问题。因此,一些区域特别是先行发展地区,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城市,地方政府已经在积极推进政府职能定位和政策导向的转换,进一步培育和强化市场机制及市场主体的作用,着眼于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活力和主体动力,从而逐步探索以内生动力为主的政府与市场协同驱动模式。 从园区建设转向园区运营 集聚或集群化发展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本空间形式和组织形态,而在产业集聚发展的路径上不同国家或地区具有各自的特色,大致可归为两种基本模式:一是市场机制作用下各类经济主体自发集聚形成的产业群落,二是地方政府主导下通过园区建设形成的文化创意类产业园区,后者是当今中国各地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的主要模式。 近几年,各地规划建设和转型改建中也因此快速形成了数千个大小规模和不同层次的文创园区。而且,与一般自发性产业区不同,建设模式的“产业园区”具有明确的空间地理边界、明确的企业组织范围、明确的产权边界、明确的管理机构主体。空间、组织的“有界性”以及园区行为的“主体性”是这类园区的基本特性。在政府政策+市场机制+园区机构+企业主体共同构成的运行体系中,园区组织成为文化创意产业体系运行中的重要行为主体,而且在从园区建设进入园区运营优化发展阶段后,园区组织将成为集成产业群系统资源更为关键的因素,并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潜在功能发挥和可持续发展中具有推动作用。一些文化创意产业先行发展地区的地方政府,在政策导向的着眼点上已经在推进从园区建设向园区资源的整合、质量和功效的提升、市场化运营组织的培育等方面的转化,并且对园区运营机制模式的优化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创新,这种创新和探索的成效也已初步显现,涌现了一批典型的园区运营模式。如北京“尚8模式”、上海“德必模式”、深圳的“灵狮模式”等。 从单一产业振兴转向融合发展 随着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实践,文化创意产业显现出更深层次的潜在功能,由此也促使人们对其融合发展方式及其功能作用认识不断深化,即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特性已经使得它不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产业现象,而是一种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新生发展范式。特别是由于它与科技融合而相得益彰,与传统产业融合而促使其新生活力和价值倍增,与新兴产业融合而促使其业态更放异彩。所以,我国发达地区在先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基础上,已经在超越以往单一文化创意产业功能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创意经济时代融合发展理念,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作为地区创新驱动的重要抓手和经济发展的推进引擎,以此促进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反映这一转换趋势特征的标志就是,2012年5月和6月,国家科技部、中宣部等多部门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认定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特别是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些举措将进一步促进文化、艺术、创意设计、动漫影视、新媒体等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休闲、时尚服务、建筑装潢、工业制造、农业生产等特色经济领域的融合发展,由此带动产业升级和价值增值。 从多部门分业管理转向机构协同 文化创意产业日益显现出国民经济支柱和国家或区域软实力的重要地位,但由于文化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有很大不同,它实质是融合性的产业经济形态,除了文化、创意、科技等因素紧密融合外,几乎所有产业也都需要融入“创意”元素,从而“创意”生产也就成为各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发展中,各地主管文化、传媒、出版等部门的党委宣传部已成为地方领导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而政府的相关行政或经济部门也“齐抓共管”。随着产业的发展和园区的成型,外延式扩张及外源式驱动的作用实效开始递减,这就需要培育形成系统协同机制激发内源性驱动的作用模式,以取代原有外源力量主导和简单叠加作用的体制机制模式。因此,根据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特性,我国在文化创意产业不断探索发展的进程中,先期发展的许多地方已经意识到以往传统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如今创意经济时代融合发展的范式,北京、上海、杭州等地为克服原有体制的弊端,在整体的管理体制机制上积极进行创新探索,正在形成独具地方特色管理协调体制的“北京模式”、“上海模式”和“杭州模式”。它们共同的特点是:都成立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或协调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或类似机构负责承担日常统一管理协调工作。所不同的是,各地主要责任部门的任务分工及协调机制存在差异。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模式与优化路径研究”(13BJL081)、杭州市软科学重点课题项目“国内外创意产业园区运营模式的经验及其对杭州的启示”(20130834M16)阶段性成果之一) |